为了促使学院领导掌握教学情况,了解第一线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学院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需深入课题,实行听课制度。同时为了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了解和相互帮助,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学时数要求
每学期听课基本工作量为:
(一)院级领导:6节;
(二)教务处长:8节;
(三)二级学院领导:10节;
(四)教研室主任(组长):10节;
(五)教师:6节(实习期的新教师10节)。
二、听课管理
(一)听课是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完成听课定额。
(二)教师听课范围不限,但应尽可能选听本专业其它教师的课,选听外专业教师的课不得超过每学期听课总学时数的1/2,新教师应选听本专业老教师或优秀授课教师的课。
(三)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于学期末考试前交回所在二级学院(部)办公室,由二级学院(部)负责将听课情况按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进行分类汇总,保存《听课记录本》,将汇总所记录的教学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四)院领导的听课记录本交学院质量管理部汇总、保存。
(五)听课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了解到教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应及时向教务处或有关二级学院(部)反映,以便及时解决。
(六)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组)每学期应组织至少2次优秀授课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公开课及有关听课情况的教研活动,交流经验,提出不足,解决问题,取长补短。
(七)各二级学院(部)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八)本规定所要求的教师听课不用作对授课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其目的在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三、听课考核
听课量的完成情况和听课人的听课质量,与部门和个人的履行岗位职责、年度教学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年度考核挂钩,记入本人的业务档案。
四、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听课评课记录表
2.教师听课汇总表
附件1
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听课评课记录表
专 业 | 班级 | 课程名称 | |||||
听课时间 | 年 月 日(星期 ) 第 节 | ||||||
授课教师 | 上课地点 | ||||||
授课 主要 内容 摘要 | |||||||
教师 授课 情况 | 教学内容的组织 | ||||||
教学方法和手段 | |||||||
授课特点 | |||||||
学生 听课 情况 | 学生到课情况 | ||||||
课堂纪律 | |||||||
课堂气氛 | |||||||
评价与建议 |
听课人: 所在部门: 授课教师签名:
附件2
教师听课汇总表
二级学院(部) 统计时间: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职务 | 应听节数 | 听课节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