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学生评教,充分地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同时为教学质量评价提供重要依据。为使我院教学质量评估更科学、更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教目标
(一)按照高职生的培养要求评估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推动我院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收集课堂教学质量状态信息,为教师改进教学和学院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信息依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
(三)为教师的职务评聘、年终考核等方面提供依据,体现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逐步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通过制度化的评教活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优良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二、评教对象
全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课教师、返聘教师和外聘教师)。
三、评教时间
学生评教工作每学期组织一次,在期末考试前进行。
四、评教组织、管理
(一)测评组织和要求。
1.教务处负责全院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的组织工作。
2.为保证测评信度,每个教学班的全体学生均须参与网上评教,辅导员应在评教前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
3.各二级学院(部)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学生评教工作的重要性,培养教师与学生公正、客观、科学地对待学生评教工作思想。
4.在学生评教过程中任课教师不能采取任何形式威胁、利诱学生,对违反评估纪律的营私舞弊行为和责任者,报请学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或行政处分。
(二)评教程序
1.教务处于开评前将课表导入评教系统。
2.各二级学院(部)按学院通知对评教清单进行核实。
3.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4.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三)评教汇总与结果申报。
1.教务处对评教结果在进行校对和相关信息补充的基础上,将评教结果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归档。
2.按二级公开〔学院领导看全院、二级学院(部)领导看本二级学院(部)和任课教师看本部门〕原则将评教结果呈送相关领导和发放相关部门。
3.如教师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到教务处查询。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