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图文信息中心:
为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25〕-243)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25日)
1.各二级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2025年)》(附件2)及《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于5月2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训中心)。
2.各二级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实行严格管理。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填报《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5),于5月2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训中心)。
(二)现场检查阶段(6月)
1.教务处(实训中心)和安全保卫处组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向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
2.上级主管单位将随机组织专家对我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实地调研。重点调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发现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建设、演练及应急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
(三)整改阶段(7月-9月)
各二级学院、图文信息中心根据自查情况及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需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于9月20日前提交《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6)。
(四)回头看阶段(10月)
教务处(实训中心)和安全保卫处组织对已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图文信息中心按各阶段时限要求将相应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训中心),纸质版材料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教务处(实训中心)孙琳老师的企业微信。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2025年)
3.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5.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5年)
6.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教务处(实训中心) 安全保卫处
2025年5月16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附件(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