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4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2024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已于2025年2月17日通知并发送至各部门实训对接人员),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中心)于2025年2月21日上午10:00前,将《2024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孙琳企业微信;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训中心)办公室。
教务处(实训中心)
2025年2月20日